机场海关通勤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长沙自贸临空区发布日期:2024-02-19
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机场海关通勤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机场海关通勤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PFCG2024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机场海关通勤大巴车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49000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视同为提供了社保、税收、以及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满足相应基本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02月19日起至2024年02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长沙县思进大厦A座8楼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长沙县思进大厦A座8楼 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指定地点)。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采购人的监督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6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7708450906
代理机构:湖南普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思进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0848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