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和省司法厅立法项目库建议项目的公告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22-04-18
征集部门:湖南省司法厅开始 征集结束时间:2022-07-31
为科学选择和确定我省政府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增强政府立法透明度,扩大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地方立法工作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省司法厅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和省司法厅立法项目库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2022年7月31日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某事项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的,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省司法厅书面提出建议。
联系方式: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邓昌学;电话/传真:0731-84586351;电子邮箱ssftdydc@163.com;邮政编码:410011。
二、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要求和方式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具体明确,注明立法项目名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明确立法的准确名称),阐明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如有立法代拟稿,请一并提交代拟稿及相关资料,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司法厅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将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决定是否列入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附件:立项申请样本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