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自贸临空区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 长沙自贸临空区
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109号长沙自贸临空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7楼
中共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工作委员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片区临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合署办公,委托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管理,为正处级。长沙片区临空管委会加挂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牌子。
长沙片区临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及拓展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长沙临空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临空片区)发展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推动中央、省、市、县关于临空片区发展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法律法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临空片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
(三)按照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对临空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重要事项实行统一协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临空片区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临空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
(六)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探索、总结临空片区改革创新举措,提出制度创新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建议。
(七)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协调民航、铁路、海关、口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税务、外汇、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在区内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临空片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金融服务、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行业发展;指导、监督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按权限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根据有关要求,承担临空片区统计工作。
(十)承担长沙县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和长沙县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完成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和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